穷家值万贯 亲情价更高——纪念哥哥八十八周岁诞辰

分类:亲情 | 标签: 手足之情   纪念   哥哥   诞辰  
2013-02-02 23:16 阅读(?)评论(0)
        今天,2013年2月2日,哥哥该是八十八周岁了。他离开我们整整二十年了。但他和嫂嫂一直在我心中,没有走远。

        先向哥嫂报个喜讯:他们喜爱的外孙女(二侄女的女儿),两周前,1月21日凌晨,生了个胖小子。他们要是能够看到,该是多么欣喜啊!

        再告诉哥嫂,去年底我在上海期间,和大侄女商量,今年找时间去北京,和北京的二侄女一起去八宝山给哥嫂扫墓。

       哥嫂国事为重,不忘亲情。孝敬父母,念及手足。他们的品格,对我影响甚大。

        看到社会上时有发生的为争父母遗产,兄弟反目,大打出手,对簿公堂。他们有腰缠万贯的富翁,也有手头拮据的贫民。我很是不屑,也很不解。难道手足亲情就不抵不上金钱的诱惑吗?

        于是我想到了我们姐弟四人继承父母遗产的温馨过程。更加敬佩哥嫂!

1987年夏于青岛 左起 二姐、大姐、哥哥、我

        我父母勤俭一生,还有哥嫂按月寄来的赡养费,我每年四个假期(寒假、麦假、暑假、秋假)回来时再孝敬孝敬。在我们那个穷山村,生活还算可以。

        1972年父亲去世后不久,妈妈便去了北京哥哥那里。我那时在莱西工作,我回来把橱柜、座钟等家具,送给了相距不远的大姐。只留下了一座三间半的房子及其院落,让我堂兄弟住着。

        1973年秋,因我爱人上学,又请母亲来我处帮我照顾孩子,直到1984年春去世。

        1986年秋,我从龙口调到青岛工作。便想到把父母的房子卖了。我想,此事不能自己做主。于是写信跟大姐(龙口)、哥哥(北京)、二姐(哈尔滨)商量。

        很快接到回信。两个姐姐来信,她们对我能想到和她们商量,很高兴。但都表示,对赡养老人,哥哥操心最多,我出力最多,你们哥俩商量即可。按家乡习俗,她们做女儿的不参加继承。

        哥嫂的来信。他们谈了三点意见:1、若我退休后不回龙口住,可卖;2、分配时,别忘了大姐和淑芝(我二姐,哥哥比她大),她们也是父母的孩子;3、哥嫂的份额不要,给我。

        对哥哥姐姐们给予我的关心、关怀,以及对我孝敬老人的认可,非常感谢,也非常感动!

       “她们也是父母的孩子” ,哥哥嫂嫂的认真提醒,使我在感受哥嫂的“偏爱”的同时,更感受到哥嫂不被世俗束缚的手足情谊,更使我敬佩!

        对哥哥姐姐的关心,我不能心安理得。知恩、感恩,是做人的良心的必须,更是当小弟弟的必须!我们都是父母的孩子,父母的遗产,我不能独享!

        就这样,我们互相又是一轮信件往来,尽管他们还是对我多方关心,但我已心中有数。

        1987年寒假,我便回龙口处理房产。俗话说“穷家值万贯”。那座房子还卖了几千元呢,那时“万元户”就是大款,可我没对这几千元眼红。当即给大姐一份,给哥哥、二姐的也随即寄出。不过为接受哥嫂的心意,我从哥哥那份里留给自己一些,并对哥嫂表示感谢。

        大恩不言谢!哥嫂对我的恩情,岂能用一个“感谢”所能表达?他们给予我的不仅是金钱,更是换不来的亲情和他们堪为榜样的品格!

        正是“穷家值万贯,亲情价更高”!

 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3-02-03 01:08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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